公司倒閉拿不到資遣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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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論:公司倒了,欠薪和資遣費可以先向勞保局的「積欠工資墊償基金」申請墊付。
條件是公司已經歇業、清算或宣告破產,而且你請求過仍拿不到。工資墊付倒閉前 6 個月內積欠的部分;退休金和資遣費合計最多 6 個月平均工資。
可以墊償什麼
| 項目 | 範圍 |
|---|---|
| 積欠的工資 | 雇主歇業、清算或宣告破產前 6 個月內積欠的工資 |
| 退休金、資遣費 | 雇主沒依勞基法給的退休金、資遣費,或沒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給的資遣費,合計以 6 個月平均工資為上限 |
上表以外的金額,例如超過上限的資遣費,墊償基金不會付,只能繼續向公司求償(勞基法第 28 條讓這些債權有優先受償的權利)。
申請步驟
- 確認公司已歇業、清算或破產:要有「歇業證明」,例如登記已註銷,或由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依歇業事實認定後出具的證明。
- 取得積欠證明:最直接是雇主出面簽章證明積欠事實;雇主行蹤不明或不簽,就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訴訟,拿到支付命令(或判決)和確定證明書正本。需要法律協助可以洽法律扶助基金會。
- 同事一起申請:同一家公司的勞工以一次共同申請為原則,推一位代表人。
- 準備文件寄送或送件到勞保局(見下方清單)。
要準備的文件
- 事業單位的歇業證明
-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申請及切結書(含申請墊償說明及應備書件)1 份
-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名冊 1 份
- 墊償收據及勞工代表委託書,每位申請人 1 張
- 積欠工資前 3 個月以上和積欠期間的薪資資料:薪資明細表、薪資條、薪轉存摺封面和內頁影本等
- 申請退休金或資遣費的,另附符合退休或資遣規定的證明,以及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金額未獲清償的證明
空白書表可以在勞保局網站下載,或到勞保局和各地辦事處索取。